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滨海南H5、东台H7安全“三同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江苏电力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地点概述
项目地点:国家电投滨海南区H5海上风电项目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省管区内的滨海海域,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34km;国家电投东台H7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江苏省省管区内的东台海域,风电场中心离岸距离约47km。
2.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服务期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招标信息服务费(元)
滨海南H5、东台H7安全“三同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服务
(1)编制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2)编制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3)现场勘探、编制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组织专家评审,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
承包人收到委托人
提供资料后30日内完成安全预评价报
告。后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根据项目进
展完成各阶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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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包名称
资格条件
滨海南H5、东台H7安全“三同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服务
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不接受集团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被集团公司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的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集团公司和国电投江苏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
(2)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3)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履约完成时间为准)完成至少1个海上风力发电工程目安全预评价或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评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页)、履约证明(结算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准),且具备一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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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8日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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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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