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五医院污水处理第三方托管运行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第三方托管运行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65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内完成全部服务项目,由中标方负责配合国家相关机构检查抽检。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第三方托管运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污水处理第三方托管运行)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1.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2)1、提供提供2022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3.1、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24年6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2、税收缴纳证明:自2024年6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同时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信用查询结果。
(5)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资质。
(6)6.供应商的信用信息:6.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vn)、中国政府采购网;以现场查询为准。6.2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6.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上查询结果打印。6.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凡在截止时点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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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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