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走行轮胎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7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交通走行轮胎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7,招标人为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走行轮胎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7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系重庆轨道交通走行轮胎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7。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走行轮胎采购用于重庆轨道交通指定线路。
2.1.2项目规模:走行轮胎采购1批。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重庆轨道交通走行轮胎物资采购项目B25Q2-037产品的供货、运输(含包装、运输至买方指定的现场交货)、保险、装卸以及其它相关的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走行轮胎,具体招标货物规格型号、数量详见第五章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2.3交货地点:重庆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分批次交货期:接到招标人的批次计划交货通知后,不超过90日历天完成该批次供货。
供货期:12个月。
供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12个月内或按甲方要求至货物供货完毕及合同总价支付完毕,标的物质保期结束中的任何一个最晚结束日期。
2.5质量保证期(质保期最低要求):24个月。(时间从招标人录入《入库单》之日起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以下业绩要求满足任意一项均可:
(1)投标人须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1个走行轮胎类似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税总价)。
(2)投标人须具有1个单轨或地铁的整车供货业绩,且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税总价)。
3.3本次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
(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表1.4.1)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9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所有开标前发出的有关电子文件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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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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