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官学院智慧课程创新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江苏警官学院智慧课程创新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19.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警官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1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江苏警官学院智慧课程创新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江苏警官学院智慧课程创新建设项目: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
份证明);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2024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
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
内(2024年12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
供证明材料);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2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特定资格条件:无。
3.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2除单一来源项目外,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
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通过以上查询渠道,供应
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1009:00到2025-07-16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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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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