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保安)管理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5-07-09

 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保安)管理服务招标

项目名称:物业(保洁、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招标

预算金额:2,942,422.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971,449.0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71,449.05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物业管理服务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年)详见采购文件1,971,449.05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合同包2(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973.87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0,973.8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物业管理服务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1(年)详见采购文件970,973.87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洁)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

合同包2(武功县人民医院物业(保安)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
(6)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为零申报企业提供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已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供应商需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内);陕西省外供应商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书形式不限),承诺自承接本项目之日起30日内向采购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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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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