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绿能贵阳环保2025-2028年度飞灰产物运输、卸车及处置服务(36个月)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主要技术指标
招标信息服务费
(元)
HD12-13中电绿能
贵阳环保
2025-2028年度飞
灰产物运输、卸车及处置服务(36个月)
一、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贵阳中电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设计日处理垃圾量共计2400吨。装设4台日处理能力为600吨的垃圾焚烧炉(机械炉排炉),配套4台出口过热蒸汽参数为4.1MPa(a),405℃的余热锅炉及2套12MW+1x25MW的汽轮发电机组,一期2018年3月26月两套机组及二期2022年5月29日两套机组分别进入发电营运阶段。2023年4台焚烧炉入炉垃圾量64.9626万吨,原灰产生1.6276万吨;2024年4台焚烧炉入炉垃圾量66.95万吨,原灰产生1.7543万吨;结合2023年及2024年各年原灰产生量,预计未来三年所产生的原灰量达6万吨。
本次委托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后所产生的飞灰(原灰)运输出厂处置,自项目飞灰暂存库(起点)运输至处置单位(终点)进行处置。包含运输、装卸车、处置或综合利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二、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三年,合计36个月。
5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影响合同履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3.投标人应具有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履约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履行合同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5.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除在专项资格条件中明示外)。
3.2专项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要求
HD12-13中电绿能贵阳环保2025-2028年度飞灰产物运输、卸车及处置服务(36个月)
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三项资质: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危险废物类别:HW18(如有分项,应包含772-002-18);
(2)飞灰综合处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并通过环保验收,提供验收报告及专家意见证明;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个焚烧处置残渣(飞灰原灰,代码:772-002-18)处置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及首页、工作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主要技术参数及服务范围页),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8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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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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