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吕梁市·中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项目编号:SQ141129202507040005),已由中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中审管发【2025】3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投资及县财政配套解决,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阳县水利局,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标段划分、招标内容和范围
2.1项目概况: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起点位于暖泉镇河底村桥,终点位于暖泉镇万年饱村万年饱水文站桥,总体布局为:一轴·两核·三区·四景。本次河道综合整治长度为20.28km。本工程防洪标准为:乡村及重要产业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农田段防洪标准为防冲不防淹,确定本项目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堰坝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护岸、堰坝等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本工程混凝土防渗等级W6,抗冻等级为F200。项目估算总投资10619.78万元,本次招标工程费为8252.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7828.71万元,临时工程424.19万元),勘察设计费约为495.8984万元。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001第一标段: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3招标主要内容和范围:招标范围为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1)新建(改造)堤防3.308km,生态化改造护岸13.337km;(2)新建蓄水堰坝2座,新建拦沙固河堰32座,新建过滤堰群3处共9座,提升过水路面2座;(3)修复滩地16.43万m²,清淤疏浚河道7.823万m²;(4)新建防汛巡检道路6.6km,新建驿站1处,新建滨水节点4处,滨水绿化提升95619m²;(5)沿线配套建设下河台阶、埠头和穿堤涵管等,设置标识标牌和数字化监控监测等管理设施。
从工程设计开始到缺陷责任期为止所涉及的所有工作,包括: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本项目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480日历天。
2.5本项目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批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中阳县南川河上游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须同时具备: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本工程主要人员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2)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
(4)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类似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初步设计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近5年内(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工程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若提供水利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3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2024年度经审计的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含三表一附注和出具机构的相关证件);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获得所有成员单位的授权;所有成员方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各方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3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7日17时00分至2025年8月7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温馨提示: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 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