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台沟铁矿采选工程采矿凿岩台车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采矿凿岩台车4台普通版和1台智能版的供货、指导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2.2交货期:按照招标人提出供货需求后12个月内送达指定地点,预计2026年6月;
2.3交货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4项目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高新区齐大山镇梨花峪村陈台沟铁矿厂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代理商。
3.2同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已经授权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该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投标产品KA国家安全标志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5投标人须提供“其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有效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投标时应提供相应证书)。
3.6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同规格投标产品在中国境内有8年(2017年6月30日前签署合同)及以上的2个普通版采矿凿岩台车供货业绩(参数应同时满足:孔径范围76-89mm,凿岩机功率≥20kw)和2个自动化版采矿凿岩台车供货业绩(参数应同时满足:孔径范围76-115mm,凿岩机功率≥20kw),注:一个合同算一个业绩(允许代理商使用制造商的有效供货业绩作为自己的业绩参与投标),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技术协议关键页、使用方证明材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7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须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在内的财务报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复印件/扫描件,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附注)。
3.8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9投标人近三年来(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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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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