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招标
二、项目名称:当涂县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民源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白纻山路357号
六、招标方式: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当涂县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当涂县分布式光伏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当涂县。项目建设内容利用县域内石桥镇江南商业中心、黄池镇福美产业园、姑孰镇青山控股东西区、姑孰镇县人民医院、太白镇经贸学校的屋面,开展光伏开发项目试点工作。本项目总装机容量约3.8MW,包括屋面太阳能板、并网柜、逆变器、反孤岛装置、室外电缆及电缆保护管、光伏防雷接地系统、监控系统、通信系统、光伏板冲洗系统以及道路破除恢复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函(2025)37号),项目统一代码:2503-340521-04-05-412643。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1600万元。
4、质量要求:合格。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1473655.09元。
八、资金来源:其他投资
九、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02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资质(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6、业绩要求:无。
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投标人可于本招标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8日17时30分,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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