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锅炉区域钢架整治防腐工程招标
四、招标范围
4.1本次招标主体为完成湛江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锅炉区域钢架整治防腐工程包括锅炉专业(#3、#4锅炉)及环化专业设备整治防腐,项目施工需分别办理工作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条件书》。
4.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4.3项目地点:广东湛江赤坎区调顺路168号湛江电力有限公司。
4.4项目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90天,计划于2025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实施。
五、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5.3投标人具有一份已完工验收的工矿企业的钢结构防腐或类似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文件:1)合同业绩:合同复印件首页、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或双方盖章页);2)已验收完工证明材料:竣工验收书或经过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资料或用户方提供的完工证明或用户评价证明等可证明已通过验收的完工证明文件或资料;3)招标人不接受以发票作为完工证明,若投标人提供发票,则招标人将认定为证明无效。)。
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的截图股东信息截图;或者提供出资证明或者股东证明等。)
5.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正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经营异常信息的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5.6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员工,投标人授权代表具有投标人为其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为授权代表购买的社保证明,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则不用提供)。
5.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属于“经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涉电力领域“黑名单;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的集团级或下属的火电板块平台级或下属项目单位级(招标人)的灰/黑名单。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七、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23日,上午9:00时至12:00,下午14:00至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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