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及中砂采购进行2025年-2027年框架协议采公开招标,本次招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中段,全线位于天津市静海区,施工段落起点为陈官屯镇以东(桩号K40+515),途经西翟庄镇,终点至唐官屯镇以西(桩号K48+032.734),全长7.52km,不含涉铁段落长度455m(K46+978~K47+433)。施工范围涵盖陈官屯镇、西翟庄镇、唐官屯镇3个镇,以及王官屯村、贺新村、矫家庄村、张庄子村、吕官屯村、张官屯村、高泽村、刘下道村、刘上道村、夏官屯村、翟家圈村、二街村等12个自然村。主要施工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互通式立交、防护、排水等工程。本项目合同价为5.096亿元,合同工期为912天。
2.2本次招标范围:
序号 | 使用单位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暂定交货周期 | 交货地点(实际详细交货地点) | 技术指标 | 备注 |
1 | 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1标段项目部 | 碎石 | 5-10mm | 吨 | 21953 | 以甲方书面通知的实际供货截止时间为准。 | 天津市静海区津沧高速唐官屯收费站 | 按照JTG/T 3650-202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试验规范JTG 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执行 | |
2 | 碎石 | 10-20mm | 吨 | 53747 | |||||
3 | 碎石 | 16-31.5mm | 吨 | 22692 | |||||
4 | 中砂 | 河砂 | 吨 | 78699 | |||||
1、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材料数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等书面方式认可且质量合格的数量为准。。 | |||||||||
2、单价包含材料的出厂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税费等综合单价。 | |||||||||
3、结算方式:甲乙双方每月15日核对材料数量,甲方在收到乙方当期结算发票后,90日内支付本期结算含税价款的 93 %。(7%作为履约保证金扣除) | |||||||||
4、履约担保:在签订合同前,乙方通过银行转账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暂定合同价款的2%作为第一阶段履约保证金(不超过100万元)。在甲方与乙方办理中期结算时,甲方扣留当期结算含税价款(扣除当期永久性扣款后)7%作为第二阶段履约保证金。 | |||||||||
5、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为一票制。 | |||||||||
6、付款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等,在票据有效期内,如乙方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
7、供货能力必须满足需方项目施工需要,因投标人不能按时供货导致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 |||||||||
8、必须保证供货不间断,具有垫资能力,投标以前要先送样品、封存。 |
注:
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2.供货时间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下发通知时间为准,卖方应在买方发出供货通知指定时间内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
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表示已充分接受招标人对地区位置、规格型号及采购数量、质量要求的所有约定且已足够了解各项风险和义务。
4、本次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不含税出厂价+不含税运费+不含税其他费用,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为固定价;协议执行期间,乙方提供的材料不含税综合到场单价不应高于本次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察市场。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业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本行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施工技术及供应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供应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的具体标准为,执行的具体标准为:按照JTG/T 3650-2020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 3432-2024标准及设计图纸要求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建设市场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3.7履约信用要求:2022至2025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截止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内)。
3.8投标人在平台被招标组织人上级单位或招标组织人平级单位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或者黑名单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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