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就业创业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的委托,对“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就业创业业务系统建设项目”(招标编号:GXTC-A1-25870038)进行国内招标。相关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北京市“智慧人社”(二期)就业创业业务系统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有投资(国有企业自筹)
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就业创业经办、失业保险、就业服务、就业监测、技工院校信息管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及监管、零工市场监管平台等系统软件,主要用途是全面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流程,精准对接各类就业服务需求,为全市就业工作的科学决策、精细管理和高效服务提供支撑,提升全市就业工作数字化、智能化、精准化能力。业务应用场景为失业保险业务一体化管理、就业服务资源整合、为各类群体提供全方位和精准化的就业服务、实时掌握就业动态、加强技工院校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为、加强对零工市场的监管等场景,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
投标人须满足的资格条件:
4.1通用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在最近三年内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和《中国工商银行纪检监察黑名单》;
(4)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须承诺:如入围本次招标,在入围期间不得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分支机构的服务需求,不得接受需求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提供服务。否则,同意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专用条款
(1)投标人近三年净利润(2022/2023/2024)至少两年不为负数,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提供能体现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财务报表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印章页,提供复印件即可);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中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证明,个人所得税不作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招标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需签署《不参与“虚列支出套取经费”的承诺函》、《出现重大风险或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相关处理的承诺函》和《离职人员任职情况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7日至2025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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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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