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含飞灰填埋场和餐厨集中项目一期)运营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
预算金额:13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20000元/年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江阴市生活垃圾发电厂(含飞灰填埋场和餐厨集中项目一期)运营第三方辅助监管项目。
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和《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U/T137-2019)、《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标准》等相关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规定,结合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相关要求,为保证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含飞灰填埋场)、餐厨集中处理项目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对运营监管要求覆盖垃圾处理全流程。
以上项目第三方辅助监管服务范围为:①监管平台按新标准完善及维护;②专业驻场监管服务;③委托第三方监督性检测服务。第三方专业化辅助监管能为主管部门对项目监管考核提供有力支撑。(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公共设施管理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扫描件)
2.提供格式条款《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响应文件且亲自参与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磋商/谈判/询价声明》)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7-23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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