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应急管理局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干旱灾害救灾补助)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2.4万元
最高限价:92.4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德财采〔2025〕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声明函等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承担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2 供应商须有能力提供本项目货物采购及相应技术服务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原装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 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03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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