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川南分公司自贡充电站工程招标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7-1215:00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自贡充电站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合同,按照项目分包计划,现对充电站工程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贡井通航广场充电站项目:7KW交流充电桩5台,每台带充电枪1枪,共计交流充电枪5枪,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系统。
(2)建投能源自贡市统计局充电站项目:建设7KW交流充电桩2台(每台带交流充电枪1枪,共计交流充电枪2枪),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系统。
(3)沿滩区检察院充电站项目:建设40KW直流充电桩一台,带充电枪1枪,7KW交流充电桩5台,每台带交流充电枪1枪,共计交流充电枪5枪,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附属设施系统。
(4)沿滩区妇幼保健院充电站项目:240KW直流充电主机1台,直流充电桩2台,每台带直流充电枪2枪,共计直流充电枪4枪,配置500KVA箱式变压器1台,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系统。
(5)自流井区人民医院充电站项目:480KW充电主机一台,5台直流充电桩,每台带充电枪2枪,共计直流充电枪10枪,配置630KVA变压器一台,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系统。
(6)电压等级:10KV及以下。
2、招标内容:本次分包采购的项目主要为消防工程,分为1个标段:
自贡充电站工程(其中包含贡井通航广场充电站、自贡市统计局充电站、沿滩区检察院充电站、沿滩区妇幼保健院充电站、自流井区人民医院充电站)基础、箱变、充电桩及配套照明、消防、监控等系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相应的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照齐全有效。投标单位必须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协作队伍合格名册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出现在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队伍名录》中的单位参与报名;在招标人恶意诉讼一览表限制交易期内。
3.3具备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恶意虚报结算,恶意讨薪等情形,不得参与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12日领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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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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