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司2025年度电力工程施工集中招标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江苏公司2025年度电力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编号:gkzb2025070100046)已具备采购条件,经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招标方法
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电力工程施工标包01:江苏省南京市电力工程施工1项
江苏省各地市(南京以外)电力工程施工标包02:江苏省各地市(南京以外)电力工程施工1项
安徽省各地市电力工程施工标包03:安徽省各地市电力工程施工1项
项目计划工期为:框架协议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工期:根据具体实施项目施工合同确定,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和安徽省。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1)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2)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目标:合格,按照融通房地产集团公司第三方评估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检查评估,且过程评估及交付评估得分均不低于年度及格分,过程评估不低于86分,交付评估不低于80分。过程检及交付检每低1分处于1万元违约金处罚。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9-工程管理制度及质量评估要求。
(3)满足国家、地方、企业质量规范、文件要求,以及属地供电公司相关政策要求,通过供电验收、送电。
(4)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一般及以上事故,不发生职业健康一般及以上事故。。
其他:(1)建设规模:为满足我司投资及综合改造项目需求,我司拟分三个标段分别选定1家业务水平高的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对我司工程项目进行电力工程内外线、电力维修改造等施工。
(2)本项目招标范围:本项目电力工程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深化及优化设计、采购、施工、市政道路开挖及恢复、材料复检、负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并负责与供电、政府部门及产权单位协调、报建、报规并办理与本项目有关的新建报批手续、停电、用电手续及竣工验收等工作,最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合格、投产、通电,并向产权单位移交。
(3)控制价:8000000元(含税)/标段
(4)标段划分
标包01:江苏省南京市电力工程施工;
标包02:江苏省各地市(南京以外)电力工程施工;
标包03:安徽省各地市电力工程施工;
各标包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但三个标段采取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中标人,评标顺序按照标段一到标段三的顺序依次评审,若同时参与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在标段一或标段二中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在后续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照排名依次顺延。
特殊情况备用原则:若某一标段中标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履约不畅、无法履约情况,可经招标人决议后重新启动该标段招标程序,在招标期间可由另一标段中标单位承接,待问题标段招标程序完成后,终止备用程序。
(5)计价方式:固定单价。
(6)技术标准和要求: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公司成立至今的审计报告)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至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报告正文及三表一附注。
(3)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未被(http://plap.mil.cn/)列入失信名单、预警名单、暂停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5)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主体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渠道查询结果为准,投标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以评审现场查询为准。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9)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指定时间内缴纳投标保证金。
(10)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安全生产许可证;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机电专业)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2025-07-0212:00:00起至2025-07-1412:00:00止(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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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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