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掘进机液压件再制造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掘进机液压件再制造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招标,招标人为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掘进机液压件再制造工艺的研发与应用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掘进机液压件再制造工艺的研发与应用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招标为山东兖矿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气化车间生产用水处理剂招标,通过液压泵、阀、马达和油缸再制造检验、检测和测量的智能化技术和再制造工艺的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使液压件修复各个环节均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提升公司液压件再制造的技能水平。详见技术规格书。
(三)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投标主体应为具备煤炭采掘设备液压测控装备制造和环境模拟试验检验检测能力的企业,在煤矿机械装备与配套研究方面拥有先进的科学技术,科研实力强,接触过各种煤矿井下设备。熟悉煤矿井下应用环境,在煤矿设备的使用、维修、改进、新技术研究等方面拥有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队伍。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掘进机液压测控技术研发设计经验,熟悉煤矿领域各项执行标准,曾担任过煤矿机械装备再制造项目负责人。
(4)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严重违约情况,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
(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未被山东能源列入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禁止交易类。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四)付款条款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融信通、承兑。不接受付款条件视为报价不合格,本结算方式为实质性条款。
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出卖人根据实际供货磅单数量(以国宏公司磅单为准)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买受人财务挂账后付款,时间以实际付款日期为准。
(五)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交货期:签订框架合同,中标人根据使用单位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接买受人书面通知后7日内交清该批次货物。为保障药剂供应及时,此次参加投标的生产厂家要确保使用单位库存量分散剂不低于20吨,絮凝剂不低于15天的用量(国宏现场有100m2空置地)。
2、送货管理:供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按国宏化工要求分批送货,交货地点为山东省邹城市国宏化工气化车间704装置生产现场,投标方负责卸车并堆放整齐,现场落地交货。
3.中标供应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分批交货。
在中标有效期内货物中标(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出现市场价格波动不供货或降低供货质量等不当情形,视为合同违约,将按合同约定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六)其他要求:投标单位需提供但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行业相应资质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4.企业质量保证能力证明材料(第三方产品质量证明、质量体系认证、专利权证书等,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5.会计(审计)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三年(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2024年能够出具的,可以提供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单位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址等。
7.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必须向使用单位按中标金额的10%缴纳合同履约金(现汇),期限为6个月。在6个月内达到使用单位技术要求,使用单位将履约保证金全额(现汇)退还给投标人;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因投标人产品质量原因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同时具备招标货物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含200万元人民币),营业年限在3年及以上的生产商(自注册之日起,到报名截止时间止的有效时间)。
(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政府管理部门颁发或批准的涉及招标货物的环评合格报告,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因违规等原因,被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企业信用异常名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本项目不接受其投标。
四、网上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日起至2025年7月6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招标、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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