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2022)招标
(招标编号:JNA151-ZB-2506135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2022)(招标项目编号:JNA151-ZB-250613512)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2022)。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2022)
标段(包)内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年-2022年)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主要进行土壤剥离、土地平整、翻耕培肥、田坎修筑、林草恢复等工程,中标单位对工程所需人工、机械、物料、清障、施工安全、现场纠纷处理等事项全面负责。(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2.4工期:复垦期1年,后续管护期3年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包)第一阶段土地复垦项目(2010-2022),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具有水文地质或工程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地质工程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不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1)近年: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土地复垦(或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对应项目的任意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7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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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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