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川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陵川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编号:I1400005446000129001),已由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陵审批字〔2024〕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县政府统筹解决,招标人为陵川县自然资源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及内容:采用浮石清除、削坡工程、废渣清理回填工程、场地平整、干砌石挡墙等工程措施和覆土绿化、播撒草籽等生物措施对项目区采矿边坡及其采矿平台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治理范围包括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库中确定的10类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未治理废弃矿山,共涉及151处图斑,总面积为219.0026hm2。
建设工期:150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质量合格。
建设地址:陵川县崇文镇、平城镇、潞城镇、杨村镇、礼义镇、附城镇、西河底镇和六泉乡等8个乡镇。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同一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不超过两个标段参与投标,但最终仅允许中标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如下:
001第一标段:陵川县崇文镇27个图斑治理工程;
002第二标段:陵川县潞城镇10个图斑治理工程;
003第三标段:陵川县平城镇67个图斑治理工程;
004第四标段:陵川县平城镇、六泉乡36个图斑治理工程;
005第五标段:陵川县杨村镇、礼义镇、附城镇、西河底镇11个图斑治理工程。
本项目治理工程部署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工环(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4)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30日19时00分至2025年7月5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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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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