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电分公司电除尘智能清灰应用研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合作研究一款电除尘智能清灰机器人,适用于电除尘器内部检修环境,能够在其内部运动,开展阳极板、阴极线的完好性、焊点牢固性检查,以及阳极板阴极线的清灰工作。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发电分公司电除尘智能清灰应用研究。主要内容有:(1)根据电除尘内部工况和实际需求,分析现有技术的优缺点,制定智能除尘机器人的总体设计方案;(2)根据设计方案和关键技术研究成果,研制智能除尘机器人样机,进行机械加工、电子装配和系统集成;(3)在实验室和模拟电除尘环境中对样机进行性能测试,包括运动性能、清灰效果等,根据测试结果对样机进行优化改进;(4)将优化后的样机部署到实际电除尘设备中进行应用验证,收集实际运行数据,进一步优化机器人的性能和控制策略;(5)最终研发的智能除尘机器人适用于电除尘器内部检修环境,能够在其内部运动,开展阳极板、阴极线的完好性、焊点牢固性检查,以及阳极板和阴极线的清灰工作;(6)中标方设计完成后,就设计资料与招标方探讨交流,达到要求后,中标方申报一项专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2投标方具有火电机组静电除尘器阳极板清灰机器人或锅炉水冷壁机器人业绩,提供业绩合同;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重大诉讼或仲裁,且财务状况良好,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提供承诺);
3.4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验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7日18时00分到2025年07月0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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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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