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招标项目编号:D1401000936002064f65)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国内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锦瑞煤业矿井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3600m³/d,现实际处理水量约为850m³/d。生活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240m³/d,现实际处理水量约为140m³/d。矿井水与生活污水全年水量处理共计约为36万m³,需委托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团队运营,运营的范围包括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站的运营,轮胎清洗平台运行维护及设备维护检修和2个雨水收集池的抽水及废水处理。
矿井水处理站工艺流程采用:“预沉调节池→混凝反应池→一体化净水器(斜管沉淀池)→1#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2#中间水池→超滤系统→清水池(消毒)→井下回用”。矿井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Ⅲ类水水质标准。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流程采用:“机械格栅→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BR池→MBR膜池→中间水池→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杀菌消毒→回用水池”。出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水质标准。
2.2项目编号:SJZBHJ06000025F187V35。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锦瑞煤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委托运营服务;
2.4服务期限:365日历天。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污水处理站技术负责人需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项目现场负责人具有给排水或环境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运行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在投标文件做出承诺,并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26日17:00至2025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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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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