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胜安新材料(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
投资项目代码
2411-440785-04-01-446204
投资项目名称
恩平胜安新材料有限公司1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恩平胜安新材料(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恩平胜安新材料(二期)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江门市恩平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构成
全部来源于江门公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范围及规模
建设内容:本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于广东省江门市境内,本项目终期规划总装机容量11372.04kWp(直流侧)。项目采用18342块620单品硅太阳能组件。首年发电量1233.572万kWh,20年平均年发电量1213.6万kwh。
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屋顶荷载承重检测、工程勘察(如需)、工程测量、物探,出具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物探的技术成果,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服务;负责设计报建报批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服务、协调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方案优化和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等满足招标人对该项目设计的要求和工程服务等内容。(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工作内容: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竣工图编制、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范围补充:投标方的承包范围除新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外,还包括因建造光伏电站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加固、还建及修复,为满足招标方光伏组件倾角要求,而需要对原有屋面结构进行加强也属于加固范围;能满足太阳能光伏电站从发电直至并网正常运行所需具备的勘察、设计、采购(含光伏组件,高压接入系统的高压开关柜、计量柜、直流屏、PT柜,不包括10kV升压变压器)、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测试、试运行、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期等。
招标方对图纸的评审仅是对下一道工序开工的许可,并不代表对承包方的安全、质量、技术、成本的认可,并不免除承包商的上述责任,设计文件不能免除投标方的责任。如图纸会审后招标方发现图纸仍有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整改,并承担返工、重新定制或重新设计的一切费用及损失,不得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费用。投标方不得以招标人在图纸会审中的疏忽、遗漏向招标方索取任何赔偿或费用。
太阳能并网光伏电站总的要求是:安全可靠、系统优化、功能完整、建设期间不影响项目所在工厂正常生产。投标方提供的设计、设备以及施工,必须满足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所有本工程所需设备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包括交流汇流箱、所有并网接入设备(设备配置以供电局审批为准)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如果根据供电局要求需增加光纤通道,与此相关的供货、工程范围由承包人负责,金额含于合同总价。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满足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要求,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投资控制需求。(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内容
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期(交货期)
180
最高投标限价(元)
3935658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两类资质:(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项条件:①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以上(含五级);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总负责人(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互相兼任。)的资格要求: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电气专业注册工程师、或电气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电力或电气或机电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③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具备电力或电气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人员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权利和责任。(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4)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2个。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江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信息进粤登记有关查验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4.投标人不属于信用中国“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目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否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3日,每天8:30时-12:0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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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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