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车载台(车地智能通话终端)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车载台(车地智能通话终端)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305889,招标人为国能包神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包神铁路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车地智能通话终端采购项招标。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包神铁路物资供应分公司车载台(车地智能通话终端)采购项招标。共划分一个标包。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12917398
车载台
台
312
合同签订后120日内
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机务分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机务分公司
安装调试周期为交货后60日内,由于甲方机车运用紧张无法完成时,最多可延期10天,试运行周期为180天。
2
12917398
车载台
台
144
注:“物料名称”中所涉及的品牌或厂家,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13%税率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以转账方式付全款的90%,剩余10%留作质保金在使用二年后产品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2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组建VOLTE虚拟网络或车地通话网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截止时间须为招标发布之日前;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查且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否则按无效认定。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经销商、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6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7-02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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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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