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正蓝旗公司、多伦公司2025-2028年1600MW风场道路修复及清雪车辆租赁服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正蓝旗公司、多伦公司2025-2028年1600MW风场道路修复及清雪车辆租赁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
2.2规模:北方上都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及多伦县境内,装机容量1600MW,其中北方上都正蓝旗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3个风场(北方卓伦、辉斯高、金莲川风场),北方多伦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个风场(北方多伦、西山湾风场);共5座220kV升压站、342台风机、检修道路约383公里、220kV线路5回、35kV线路64回。
2.3标段划分:华能北方公司正蓝旗公司、多伦公司2025-2028年1600MW风场道路修复及清雪车辆租赁服务招标
2.4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及多伦县境内
2.5服务期: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6招标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6台50型及以上的轮式装载机,不少于5台365型及以上履带式挖掘机,完成风场道路清雪、雪水及雨水冲刷道路后的修复服务,其中上都风场装载机4台,挖掘机3台,多伦风场装载机2台,挖掘机2台,并负责服务期间所有车辆的燃料、人工、保险、维修及配件、停车费、车辆年检、过路费、安全保障以及其他产生的费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装载机车辆租赁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7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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