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高标准农田及耕地质量提升改造项目(一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2.1建设地点:红格镇、红果乡、国胜乡、渔门镇、格萨拉彝族乡、惠民镇、新九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在2025年,新建3500亩高标准农田,并对3800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2026年,新建11700亩高标准农田,并对5500亩高标准农田进行提质改造;建设期内完成对70000亩耕地的地力提升,同步建设农业配套基础设施,包括灌溉和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建设产业附属配套设施,如良种繁育中心、农产品分拣包装中心和仓储中心,并配备智慧农业设施。
2.3勘察设计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涉及盐边县红格镇、新九镇、渔门镇、格萨拉彝族乡、惠民镇等。(新建高标准农田3040亩,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1860亩,提质改造耕地14000亩。建设内容包括田型调整,地力培肥,新建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提灌站、整治田间道路、新建防护工程等。)的工程勘察、项目勘测、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测量、后期设计变更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技术服务。(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1个高标准农田类或灌溉类的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是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2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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