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投产新能源场站接入集控中心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新投产新能源场站接入集控中心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云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红河州开远市、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云南省丽江市。
2.2项目规模:新能源集控中心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6个新投场站各一套二次设备出口硬压板检测系统、外信子站系统、厂站直流监测系统建设。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在收到招标人建设任务开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入场施工,工期原则上不超过18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专有技术引进-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项目(CHDTDZ003/23-SB-00201):新投产新能源场站接入集控中心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集控中心侧一套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包含设备硬件、软件、开发等配套设备与服务。2.公司所属的6个新能源场站各一套二次设备出口硬压板检测系统、外信子站系统、厂站直流监测系统,包含设备硬件、软件等配套设备。3.场站所建设的二次设备出口硬压板检测系统、外信子站系统、厂站直流监测系统接入集控中心侧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服务,包含设备安装、调试、培训、2年质保等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报价清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专有技术引进-二次智能运维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等级要求:
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修类四级)和信息安全CMMI3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
9.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6-2408:30到2025-07-01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5-07-1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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