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电厂1-5号炉制粉系统设备综合治理项目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交货期
招标信息服务费金额(元)
06黔西电厂1-5号炉制粉系统设备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包含黔西电厂1-5号炉制粉系统设备平台栏杆、大罐隔音罩、大齿轮罩壳、联轴器罩壳修复更换防腐,原煤仓、给煤机、给煤机小室、磨煤机及附属设备防腐,粉管、风管保温全部更换,执行器、电机、电气控制柜、穿线管、仪表架、仪表管设备防腐或更换;制粉系统设备可视化完善等工作。治理所需备品及材料、各类工业气体用气、脚手架、保温材料等由招标方提供,投标方负责施工需要的工器具及消耗材料、劳保用品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每台机组工期为接招标方通知后30天内(共计5台机组)。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格要求
06黔西电厂1-5号炉制粉系统设备综合治理项目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5.投标人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贵州金元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安全要求: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近18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承接工程项目中发生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承包商履约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未被贵州金元及系统单位纳入安全环保“黑名单”的供应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台燃煤火电机组锅炉设备检修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业绩清单、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页)等资料;
4.项目经理要求: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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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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