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概况:本工程施工所需机械设备租赁
资金来源:/
采购需求:
标包01,陕西秦岭北麓主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市级项目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采购内容:周至县马召镇辛口峪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周至县辛口峪流域,工程起点位于葛棘沟,终点位于辛口峪入沙河口,本工程完成河道河堤修复8.45km,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建筑物修复、道路工程及绿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3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4.1基本资格条件4.1.1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提供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90日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1.2信用状况声明及信用信息查询截图,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自然日计)信用状况书面声明及信用截图:(1)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的查询结果截图。4.1.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时间:2025年6月23日15时0分至2025年6月28日15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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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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