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年洼蓄滞洪区治理工程部分暂估价(排涝设备和信息化建设)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年洼蓄滞洪区治理工程部分暂估价(排涝设备和信息化建设)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3]1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河道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河道管理中心、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广府镇、张西堡镇,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沿村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信息化建设;二标段:排涝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清单)。2.3交货期/工期:一标段:60日历天;二标段:20日历天。2.4质量标准: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1.2项目负责人:一标段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1.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3.1.5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3.1.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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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300:00至2025-06-28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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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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