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烟草公司江宁分公司2025年-2027年南京市公司江宁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市烟草公司江宁分公司2025年-2027年南京市公司江宁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B20),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市江宁区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2万元(人民币)。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为2025年-2027年南京市烟草公司江宁分公司日常各类企业文化建设宣传物料设计与制作服务。项目服务时长共3年,每年4万,项目总计12万。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南京市烟草公司江宁分公司2025年-2027年南京市公司江宁分公司宣传物料制作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个体独资或个体工商户投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凡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2022年1月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信用江苏”网站首页“信用公示”一栏“行政处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招标发出日期之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下列承诺书(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没有因骗取中标(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
5)没有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
6)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承诺在中标后不进行分包、转包;
8)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江苏省烟草公司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以下简称“名单内禁入供应商”),投标时需签署供应商告知书;
9)名单内禁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没有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6月2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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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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