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二期)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2.2招标编号:TC
2.3服务要求:
2.3.1.屋面光伏铺设面积:204#厂房屋面面积约500㎡。
2.3.2.车棚铺设光伏面积:约2500㎡。
*2.3.3.装机容量:800kW以上。
2.3.4.并网接入点:光伏并网柜接入厂区内原有配电系统。
其余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4服务期限:2026年12月30日电站建成且验收并网。光伏电站建设完成并网发电且通过国家电网验收之日起计算运营期,运营期共25年(首期20年,此期间双方均未发生解除合同相关事宜,首期届满后续签5年)。
2.5安装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中国航发长春控制科技有限公司204#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部厂房高跨屋面、204#配套停车场、210#配套停车场(总平面布置图中204#厂房、停车位一览表中A、I地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电子版资信证明应提供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资信证明内容须完整,含多页的应全部提供)。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不在失信被执行人执行期限内),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查询结果。
3.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
3.3.3其他要求: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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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邮箱:109437263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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