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710号工业用房设备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66710号工业用房设备基础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已由青羊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504-510105-04-01-161051】第FGQB-00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成都市青羊区;
2.2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66710号工业用房内新建设备基础,设备基础总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共包含4个单体设备基础,基础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本项目建设包括设备基础的建筑、结构等内容。
2.3招标范围:详见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为:
(1)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2)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施工单位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业绩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设计单位人员)证书;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可以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结构工程师(须为设计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
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1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14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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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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