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乌东煤矿北区2025年主通风机电控系统(含安装)物资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能源乌东煤矿北区2025年主通风机电控系统(含安装)物资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405660,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东煤矿,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乌东煤矿北区主通风机电控系统于2008年安装投入使用,现保护器已使用14年,动作不灵敏无法保证安全供电所需要求,根据集团智能化建设指南要求:实现供电系统高(低)压电气设备遥信、遥测、遥控、遥调、遥视信息的实时监控与电力调度功能。需具备智能高压开关设备顺序控制功能、防误操作和操作安全闭锁功能及智能告警、供配电设备故障自诊断、供电系统定值智能整定功能、云端大数据分析功能,现需对在用电控系统进行更换。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主通风机电控系统
套
1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到货、安装、调试、验收。
乌东煤矿
2.1.3交货时间:见上表。
2.1.4交货地点:见上表。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主通风机电控系统或主通风机用高低压配电系统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关键信息页内需包含高压柜、低压柜等);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6-20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6-26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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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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