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废矸石运输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JNC346-ZB-250629588、SXMTZB2502F-659(G))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一、招标条件
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废矸石运输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346-ZB-250629588、SXMTZB2502F-659(G)),已由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人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现状:因昌达公司洗煤厂生产后产生的废矸石,需拉运排至露天煤矿西坑废矸石进行排放,现昌达公司车辆运力不足,需组织外委车辆运输洗煤厂生产出的废矸石。
2.2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在符合服务质量要求的情况下完成废矸石运输,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服务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潞安新疆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昌达公司洗煤厂废矸石运输项目,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为自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委托第三方,须提供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与第三方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或合作协议));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06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煤炭类或矸石类或土方类运输服务。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至少一张有效的结算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9日17时30分至2025年06月24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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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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