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交通信息与应急指挥中心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主要内容:中心两个三级系统、一个二级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全部完成。
6.预算金额:125,000.00元
7.最高限价:125,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审计报告应盖有会计师事务所单位章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专用章,并附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5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若成交供应商被查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提供承诺)。
(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特殊资格要求:
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6月20日09:00至2025年6月26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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