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60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包公告
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605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编号:HXJ)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宣城城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项目概况及发包范围:项目规划建设光伏发电容量605KW(683.20KWp),拟利用宣城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部分屋面及风雨操场作为场地建设光伏电站,不破坏原屋面防水,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项目投资预算208.38万元)。
招标采购范围: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勘测设计、概算编制、屋面加固及换瓦、土建及安装施工(含屋面荷载、视频监控安装、智慧能源显示屏、计量表安装、施工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等)、相关工作协调、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的供货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与整套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安全稳定试运行(出具试运行报告)、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直至移交生产所完成的全部工作。本项目的光伏组件、逆变器、数据采集器、远红外由中标单位采购,光伏组件采用异质结单晶硅材质,逆变器型号由中标单位自行设计,中标单位所采购的逆变器、数据采集器、远红外参数等必须具备接入发包人指定的平台的能力。
2.2、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3、计划服务期(工期):45天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最高限价:3.05元/Wp(包含设计费用、荷载鉴定费、屋面加固及换瓦费用,最终以实际装机容量据实结算)
2.6、建设地点:宣城市
三.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电力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2)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须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
3.3、是否接受联合体:是。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按发包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为牵头方。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响应时应附带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各方须按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四.发包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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