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段/包
标段/包名称: | 深圳地铁2025年超级充电站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 | 标段/包编号: | WZ-20250414-4916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13507073.03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
交货期(天): | 150 | 交货期说明: | 无 |
招标/采购范围: | 无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事主体,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 (2)投标人同时具备:①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轨道交通)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其以上资质(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各方所承担的项目的分部内容审核对应的资质) (3)投标人拟派主要负责人同时满足:投标人同时具备①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②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电气专业)或以上职称;③施工项目经理: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专业),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①本项目内由3人分别任职不得互兼;②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委派;③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本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委派,且注册在该单位,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本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委派,且注册在该设计单位。 (4)投标人同时具有至少一份以下近五年合同业绩(2020.5.1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①单个市政工程(需包含相关电力相关内容)设计合同金额不低于15 万元的设计业绩一项;②单个市政工程(需包含相关供电、电力相关内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 万元的施工业绩不少于一项。(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以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各方所承担的项目审核对应的业绩,取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的各方累计业绩情况作为审核标准。) (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应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并按要求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按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方所承担的项目的分部内容审核对应的资质及业绩;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④在投标过程中联合体不允许发生联合体成员变更的情形,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⑤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章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近三年来(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或正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进行诉讼、仲裁、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或自2020年以来在招投标(询价)活动(包括在深圳地铁项目)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合规性重大风险的;或在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履约评价为不合格或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的投标人将不被招标人接受。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6-19 16:3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03 16:30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6-26 16:3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7-03 09: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7-10 09:00 | 开标时间: | 2025-07-10 09:00 |
文件获取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
开标地点: | (登录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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