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棱县新盛热源厂扩建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棱县新盛热源厂扩建工程项目设计已由绥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棱发改发[2023]4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和自筹,出资比例为专项债80%,自筹20%,招标人为绥棱县新盛供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绥棱县液化气站南侧,绥双路东侧,新盛热源锅炉房北侧扩建端。
项目规模:安装70MW生物质流化床热水锅炉2台及辅机系统,总建筑面积14760㎡。其中:扩建部分主厂房总建筑面积6040平方米,主体2层,部分1层和5层;新建生物质灰库一座,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双路输料栈桥,外轮廓宽6.5米,长140米;新建生物质于料棚屋架下轩高10米,建筑面积为8520平方米,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工艺图、审图、预算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有关的技术服务。
设计周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连续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团队配置要求:建筑设计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结构设计专业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电气设计1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给水排水设计1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6月19日17时00分至2025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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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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