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服务招标
一、招标条件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1〕12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1〕119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2〕286号)批准,项目资本金来源由省市县三级政府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筹措,其余资金通过发行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解决。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服务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汾阳市三泉镇巩村南,设枢纽互通与汾平高速公路连接,终点位于石楼县罗村镇,设石楼东互通与G340连接。本项目主线全长82.364km,匝道、连接线全长55.288km;桥梁(含匝道、连接线)95座,其中特大桥2座,大桥70座,中桥8座,天桥15座,单幅总长45893.8m;隧道6座,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1座,中隧道2座,短隧道2座,单洞总长23258m;房建工程总面积19055.38m2,含路段管理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2处、匝道收费站5处。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土石方2240万m3;防护排水28万m3。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量审核;
(2)单价审核;
(3)变更与签证审核;
(4)资料完整性审核;
(5)费用计算审核;
(6)合同条款执行情况审核;
(7)结算报告与争议处理;
(8)为招标人提供其他与本工程结算有关的咨询工作。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2.4服务地点:山西省吕梁市。
2.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招标人的相关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技术、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高速公路工程结算审核(计)业绩或高速公路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
3.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注册。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投标人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7本项目设计单位为: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施工单位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交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山西交科岩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本项目监理单位为:山西交通建设监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振兴公路监理有限公司/山西兴路交通工程监理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联合体)。
投标人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为上述单位在本项目中提供过造价咨询服务,否则其投标无效。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9日18时00分至2025年6月26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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