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白化宇尾矿库防汛应急救援演练设施服务采购公告
1.1采购项目名称: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白化宇尾矿库防汛应急救援演练设施服务
1.2采购人: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1.4采购项目概况:6月中旬由岚县矿业公司组织、国家矿山局山西局、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岚县应急管理局、岚县应急管理队、中铁十九局岚县分公司等单位参加的“太钢集团岚县矿业有限公司白化宇尾矿库防汛应急救援演练”需要搭设主席台,提供配套音响设施并布置会场等服务。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本项目采购文件和采购程序采用网上方式进行。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2.2交货期: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10日
2.3交货地点:岚县矿业公司
2.4质量要求:100%合格
2.5安全目标:零事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格或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或组织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2)财务要求:提供近2022年2024年到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报表。(3)信誉要求:无不良经营记录的独立法人或组织。。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内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2021-01-01至今业绩(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截图。(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须提供网站截图。(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购)实行网上获取文件
4.2注册成功后,投标人请于2025-06-1812:00至2025-06-19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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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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