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5年度光伏发电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阿克苏、和田、喀什地等区域)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和《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所管理的在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及相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的光伏发电项目(含配储)开展相关项目咨询、方案概念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勘察测量、前期实验研究等前期工作等服务进行招标采购。具体项目工作以招标人的书面委托书为准。
1.2.招标范围
本次区块招标内容包括项目咨询、方案概念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相应阶段的勘察测量、前期试验研究相关的光伏发电项目(含配储)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因本次招标由油气工艺研究院与新能源事业部进行联合招标,油气工艺研究院负责项目咨询、方案概念设计、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相应的勘察测量、前期试验研究相关的新能源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合同的签订;新能源事业部负责施工图设计及相应的勘察测量设计服务合同的签订。本次招标不含电力系统接入设计。
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服务地点: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及相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辖区域。
4.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5.商务要求见《第六章报价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证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为正常,且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等级与本项目资质等级要求一致。(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查询结果为准)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资质证书的扫描件;提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截图。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光伏发电(≥20万千瓦,含220升压汇集站)的工程设计(包括可研或初步设计同时具有施工图设计)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封面、承载服务内容页、签章页等扫描件)或者业主证明;提供至少一张与合同项对应的结算发票。
4.禁止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间存在法律法规禁止的关联关系的;
(2)投标人在集团级三商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3)投标人失信分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规定的暂停投标资格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分值,且在暂停或取消期限内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以投标人用户名(含授权子用户)于北京时间6月16日至6月23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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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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