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三医院双院区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招标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招标
2.招标范围及合作期限
2.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2分包情况、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
服务期
服务地点
01
三六三医院双院区污泥清掏及危险废物处置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元
本服务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投标人年度考核达标后可续签,服务期内可续签两次)
1.三六三医院武侯院区(成都市武侯区倒桑树街108号)2.三六三医院犀浦院区(成都市郫都区犀浦镇校园路东段550号)
备注
01:若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必须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需包含收集、贮存、处置,经营范围须包含HW01中的841-001-01、841-004-01(“不含汞”资质除外),HW29中的900-023-29(“仅限于居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资质除外),HW49中的900-039-49、900-047-49;处置单位委托的转运公司须提供本项目所必须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废物”或“6类2项”。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招标机构;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参与招投标的情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14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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