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乏燃料贮罐通风系统排热管线变更施工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乏燃料贮罐通风系统(0JNG20)排热管线变更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2规模:本招标项目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乏燃料贮罐通风系统(0JNG20)排热管线变更施工项目,招标人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乏燃料贮罐通风系统(0JNG20)排热管线变更施工项目进行招标。
2.3标段划分: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乏燃料贮罐通风系统(0JNG20)排热管线变更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施工地点: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
2.5计划工期:工期预计75天,暂定自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
2.6招标范围:采购范围主要包括:
1)乏燃料厂房室外管线铺设;2)乏燃料通风设备间(1UFC28101)设备安装施工;3)土建结构施工;4)电气部分施工;5)仪控部分施工;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7)设备及系统调试。质保等级QA3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需(1)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并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对于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分包的,分包方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核电厂机电安装工程合同业绩(范围覆盖核岛辐射控制区),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反映上述内容的合同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本项目允许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工程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6月20日09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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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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