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社会【2021】145号、豫发改审批【2024】9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基建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消防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消防工程
2.2招标编号:豫工程2025
2.3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院内(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阜外大道1号);
2.4建设规模及内容:阜外华中心血管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二期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77874平方米,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喷淋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并负责整个项目消防工程调试、报验及验收工作,并保证通过消防验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交(竣)工验收及保修等。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与EPC单位最终质量目标保持一致。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的规定,企业因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份单项合同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网页公示及合同)。
3.3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注册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社保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缴纳(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3.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包含但不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9日……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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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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