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财务审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
最高限价(万元):2
采购需求:对2016-2022年度申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财务审查项目的准确性、合规性获取合理保证,出具审查报告。2025年,委托专业机构对的地处昆明、曲靖的北汽瑞丽、昆明客车、云南五龙、一汽红塔、东风云汽共五家企业申报推广应用补助资金的共计429辆新能源汽车的申报、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主要对电机、电控和电池三个主要零部件入账单和出账单的合理性以及根据国家四部委申报通知要求的财务事项进行评估,即包括但不限于核查主要零部件的数量、出入库时间等是否与整车生产和销售情况一致等有关情况,出具财务审查报告。★注:供应商须对所投项目标包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能源汽车推广资金财务审查: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证明材料(证书扫描件);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需提供总公司或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承诺由总公司或总所承担民事责任,每个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参与本项目磋商;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3.3供应商应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对承接主体的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1206:00至2025-06-19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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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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