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共区域保安服务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共区域保安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业主为扬州泰州国际机场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境内
招标范围:扬州泰州国际机场公共区域保安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机场公共区域的治安巡防、治安内保、车辆管理、消防、门岗、值守等。具体服务范围、要求及设施设备明细见第五章。
服务期限:2年。
标段划分:一个。
本项目采用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业绩及人员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不予通过。
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如为新成立公司,时间从成立之日起计。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一项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医院/政府机关/大型制造企业等保安服务业绩(不含居民住宅区物业项目)。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如为新成立公司,时间从成立之日起计。
3.1.5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派遣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保安员(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提供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相应承诺书;同时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内任意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如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投标人应承担被否决投标的风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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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手机:13146799092(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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