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县黄牛河水蒿川村及石沟村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招标
本太白县黄牛河水蒿川村及石沟村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救灾资金,招标人为太白县河务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太白县黄牛河水蒿川村及石沟村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综合治理河道长度0.35km,修复水毁河堤及护脚约341m。其中:水蒿川村段水毁重建堤防约115m,修复挡墙护脚约40m;凉水泉大桥段水毁重建堤防约163m;石沟村段水毁重建堤防23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白县黄牛河水蒿川村及石沟村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太白县黄牛河水蒿川村及石沟村段河堤水毁修复工程施工I标项)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水利相关职称;
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2022年06月至今)至少分别完成过一个类似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为准);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7、投标人未被“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提供相关网站查询截图为准);近三年内(2022年06月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提供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罪案由查询截图为准),否则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8、投标人、企业人员及业绩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06月1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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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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