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东部片区自来水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概况:本项目对胶州市东部片区自来水管网进行维修改造,新建总表井并安装远传水表,铺设主管道,新建加压泵站等,共计铺设自来水主管道约29165米,铺设DN20-DN110输水管道约195.6千米。
2、招标内容: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3、工期:30天。
标段名称规模标段内容招标控制价(元)
1标段224765米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2242000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需具有以下资质之一: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2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3具有市政行业(给水)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等),骗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未能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七、同类工程经验要求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市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市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上三年度完成的单项合同额220万元或项目总投资19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单独的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八、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7-0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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