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生物制绿色甲醇及绿色航煤一体化一期项目化工拿总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DZB-FW-KFJSFW-CGGLC-2025-01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化工拿总技术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投标。
由于项目招标人正在根据其所在集团公司的管理规定履行投资审批流程,投资通过招标人上级集团审批是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本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署附带生效条件的合同,请各投标人知悉。
2.项目概况与工作和服务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双鸭山生物制绿色甲醇及绿色航煤一体化一期项且。
(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煤化工产业园区。
(3)建设规模:双鸭山生物制绿色甲醇及绿色航煤一体化一期项目(简称双鸭山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境内,规划建设百万吨级绿色甲醇和绿色航油生产基地,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绿色航油+80万吨生物质压块/年,包括建设1座绿色航油工厂、4个生物质预处理工厂、348MW新能源发电(离网部分)和同步建设100MW风力发电(并网部分)(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光伏发电站(最终以接入批复为准)、水电解制氢站及相应公用工程系统。
本项目针对性的利用双鸭山市丰富的新能源和农业秸秆进行绿色开发利用,项目产出物为绿氢、生物质成型燃料和绿色航油。主要建设内容为:
(1)集中式新能源部分(自用部分):装机规模为320MW,包括280MW集中式风电40MW/50.71872MWp集中式光伏,同步配置64MW/64MWh电化学储能,用于化工工厂供电;
(2)分布式新能源部分(自用部分):装机规模28.252MW,包括4*6.7MW分布式风电+4*0.363MW分布式光伏供生物质预处理工厂,同步配置2.7MW/5.4MWh电化学储能;
(3)生物质预处理工厂部分:拟在五九七农场、宝清县、集贤县、富锦市四个地点分别建设年产20万吨生物质颗粒工厂,共计年产生物质颗粒80万吨;
(4)合成绿色航油工厂部分:合成航油装置规模为10万吨/年,其中包括9163吨/年电解槽制氢、80万吨/年的生物质气化装置、10万吨/年的合成航油装置;
(5)集中式新能源部分(并网部分):包括100MW集中式风电,同步配置10MW/20MWh电化学储能。
(4)服务期限:
拿总管理和技术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负责从工艺技术选择开始至工艺包编制、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拿总管理和技术服务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约定的工作为止。
总体设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总体设计所有工作(暂定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工艺包文件编制后1个月内)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约定的工作为止。
基础设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工程基础设计所有工作(暂定为总体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约定的工作为止。
2.2工作和服务范围:
投标人应按《建设项目设计拿总单位职责规定》(SPMP-STD-EM1011-2025)、《建设项目技术拿总管理单位职责规定》(SPMP-STD-EM1010-2025)、《石油化工工程数字化交付执行细则》(SPMP-STD-EM2015-2024)、《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2-2016)和其附录、《石油化工工厂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4-2016)和其附录、《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2016)和其附录的要求,为招标人提供双鸭山项目拿总管理和技术服务、总体设计和基础工程设计服务。投标人负责的工作范围如下:
2.2.1拿总管理和技术服务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负责从工艺技术选择开始至工艺包编制、总体设计、基础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双鸭山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拿总管理。
(2)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负责从工艺技术选择、工艺包编制、总体设计、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试车、开车、性能考核,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的双鸭山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做好详细设计阶段全厂地管、全厂外管、全厂电信、全厂消防等详细设计的技术
支持工作,主要做好全厂总体系统界面条件的维护、更新和协调,及时为相关EPC承包商提供设计输入条件。
2.2.2总体设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双鸭山项目总体设计所有工作(暂定为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工艺包文件编制后1个月内)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约定的工作为止。负责双鸭山项目的总体设计工作,通过对整个项目的系统研究,在装置院(如有)提供的各装置分册的基础上完成项目全厂的总体设计,对最终的项目总体设计文件负责。第三方(如有)负责的装置总体设计分册由第三方设计出版。
负责双鸭山项目化工工程地基处理方案研究,提供地基处理试验及试桩技术方案和相关的招标技术文件。
2.2.3基础设计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完成双鸭山项目化工工程基础设计所有工作(暂定为总体设计完成后3个月内)且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约定的工作为止。负责双鸭山项目化工工程基础设计以及全厂基础设计的组织、管理;负责项目基础设计总体性文件的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设计总说明、总概算及六专篇汇编版;负责各装置院(如有)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的整合管理;并对最终的双鸭山项目化工工程基础设计文件(包括基础设计总说明和总概算)负责。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双鸭山生物制绿色甲醇及绿色航煤一体化一期项目化工拿总技术服务工作和服务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设计和压力管道设计)。
3.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项目投资额在30亿元及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的拿总或总体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等关键页及该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3.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应有10年及以上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设计经验,须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国家注册勘察设计类资格证书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至少具有1个投资额在30亿元及以上的煤化工或石油化工项目的拿总或总体设
计项目负责人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等关键页、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及该业绩的其他证明材料)。
3.5近3年(2022年至今)投标人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应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合法的)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况。(如无2024年财务报表,可提供2021至2023年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则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内部财务报表等相关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3.6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证明截图(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中)。
3.7投标人近3年(2022年至今)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一般环境事件、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
3.8投标人应通过三标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9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6月10日16时00分至2025年6月15日17时00分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16时00分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王 工
电 话:13261121256
E-mail:132611212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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