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油污分离系统招标
(招标编号:JNB251-ZB-250619564、SXZB-25051821GZH019/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油污分离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B251-ZB-250619564、SXZB-25051821GZH019/01),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以忻州公司招标咨询中心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12次文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油污分离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范围: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注:
(1)以上设备规格和技术参数供参考使用,所列数量只为说明技术要求,如有不足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自行添加,并且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此标准的配置,低于上述标准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设备必须是成套的、完整的。凡技术规格书中未提及的,属设备和系统所必需的组成部分,也属供货范围。
(3)以上设备的规格型号如涉及到某一单位的型号和品牌,不作为本次招标的唯一选择,仅供参考。
2.3交货地点:山西王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25天内设备到货,5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2.5质保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代理商只需要提供重点设备(主体设备为:油水分离设备)的授权书即可。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合同内容能体现油水分离设备(或者气浮设备)的供货业绩(如代理商投标,可提供所投产品的主体设备制造商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供货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并附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的查询结果。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6-0618:00至2025-06-11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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